各书院、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我校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数据真实、准确,按照《学院书院学部协同推进就业工作方案》(宁大校发〔2023〕53号)的有关部署,请各书院、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去向数据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做好毕业生去向登记。
各书院要指导毕业生(含结业生,下同)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自主登记毕
业去向信息、核实确认毕业去向信息。各书院要严格审核把关登记信息,确保真实准确。毕业生去向信息登记后有变更的,需在当年8月31日前及时进行更新。
二、准确把握毕业去向审核标准。
各书院、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9号)要求,严格执行毕业去向界定标准,认真开展去向信息和佐证材料审核鉴定。对灵活就业(包括其他录用证明就业和自由职业),精准指导老师、学院、书院要逐级严格审核,要求毕业生提供用人单位聘用的“就业证明函”或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自由职业登记表”,及薪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流水证明。
三、严格落实就业统计责任制。
书院承担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主体责任,承担本院毕业生去向登记信息的审核、上报和管理
职责,要指导毕业生做好去向登记、信息确认和院级数据核查。
各书院、学院未经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同意,不得向其他部门、机构等提供本院毕业生毕业去向数据。对违反“四不准”要求的书院、学院和相关人员,将严肃查处通报,并纳入负面清单,在招生计划安排、学科专业申报、教学评估、评奖评优、领导班子考核等工作中作为负面因素重点参考,取消评奖评优评先等资格。
四、严格开展毕业去向数据核查。
根据教育厅工作要求,各书院要开展毕业去向数据全面自查、互查。自查,要求各书院要
重点查验每位毕业生去向数据与佐证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确保毕业去向数据真实准确;互查,要求各书院依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核查名单进行交叉互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严格核查毕业去向数据和佐证材料,重点核查灵活就业(包括其他录用证明就业和自由职业)、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的毕业生是否“被就业”“花式签约”“人岗不符”“实习变就业”、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确保毕业去向数据真实准确。自查、互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7月12日—7月17日,各书院自查,7月17日—7月22日,书院间交叉互查;第二阶段,8月12日—8月17日,各书院自查,8月17日—8月22日,书院间交叉互查。对核查发现的不规范数据和佐证材料,要及时指导毕业生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进行纠正;对毕业生本人通过举报电话、邮箱、短信、微信以及去向登记系统等渠道反应的问题及教育部、教育厅反馈的问题线索等要认真核查、严肃处理。请各书院于7月22日前上报第一阶段自查报告、互查报告;8月22日前上报第二阶段自查报告、互查报告。报告纸质版由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送至学生处值班室(德勤楼608室),电子版发至jyzdzx@nxu.edu.cn。
近期,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局通报了我区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举报线索,主要为“学校通过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学校要求毕业生必须签约才给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用方便户档托管为理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各书院、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把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作为“红线”和“底线”,坚持实事求是。学校将对发现的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宁夏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