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应善良助学金
受助学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助学金捐助原则和要求》和《宁夏大学应善良助学金项目工作条例》的规定,润泽书院对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进行相关审核,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则终止资助:
一、学籍发生变动或有其它特殊情况不符合受助条件;
二、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
三、个人生活铺张浪费;
四、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习成绩累计三门以上(包括三门)不及格;
五、接受其他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金(3000 元以上)或学校减免学费。
请受助同学于3月29日前将学习情况汇报(内容包括思想、学习、生活、社会实践、本学期的学习计划等方面)、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学运行保障部公章)、《宁夏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一并报送润泽书院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c区广场二楼207)。
附件:宁夏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
润泽书院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4 年 3 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