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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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书院研究决定开展润泽书院2024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按照各学院学生总数约8%进行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习之星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选对象:本次评选面向书院2023级及以上在读学生;

2.评选名额:54名,其中农学院15人、葡萄酒学院15人、林业与草业学院15人、生态环境学院9人。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同学本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3%

2.综合素质较高:参评同学应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责任意识等;

3.平时表现良好:参评同学应遵守学校规定,无违纪违规行为,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4.无挂科违纪记录:参评同学应无挂科记录,无违纪记录。

(三)所需提交材料

1.本科申请者需提交2023-2024学年个人成绩单,班级综合测评表;研究生申请者需提交2023-2024学年个人成绩;

2.个人竞赛获奖证书等荣誉材料复印件;

3.附件1:《宁夏大学润泽书院领航未来·学习之星申请表》1份。

二、科研之星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本次评选面向书院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2.评选名额:共35人,其中农学院11人、林业与草业学院9人、葡萄酒与园艺学院9人、生态环境学院6人。

(二)评选条件

1.科研成果:在学术期刊或会议上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等;

2.创新能力:在科研领域有独特见解,勇于探索未知领域,提出创新性解决方案;

3.学术活动: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如学术会议、研讨会等,并做出积极贡献;

4.团队协作:与导师和同学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完成重大科研项目;

5.科研道德:遵守学术规范,严谨学风,无学术不端行为;

6.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三)所需提交材料

1.获得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参加学术活动,如学术会议、研讨会等相关证明材料;

3.附件2:《宁夏大学润泽书院跨越之阶·科研之星申请表》1份。

三、社区之星

(一)评选范围

各楼幢楼长、层长、宿舍长。

(二)评选条件

1.优秀楼长、层长评选条件

1)担任公寓楼长、层长职务满一年,热爱本职工作,能热心为同学服务,责任心强,能深入同学,及时反映学生的思想状况,敢于与违纪等不良行为作斗争;

2)能协助老师进行各方面管理工作,执行力强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工作积极主动且管理效果较好;

3)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能起到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结合本楼层学情,在工作群积极答复帮助同学;

5)参评的楼长、层长需在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0%,经补考后无不及格课程;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评优秀学生需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合格及以上等级。符合学校规定免测疾病者可凭免测证明参评;确有特殊原因拟给予其参评资格的应由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7)对学生公寓危机事件上报处置有突出贡献的可直接认定为优秀;

2.优秀宿舍长评选条件

1)担任宿舍长职务一学年及以上,工作认真负责,学生认可度高,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自觉维护寝室管理制度,积极配合书院、公寓管理人员开展寝室管理工作;

3)所在寝室成员遵守校纪校规,无使用违规电器、夜不归宿、饲养宠物等情况;

4)所在寝室学习风气良好,无迟到、早退、旷课及学籍预警等情况;

5)所在寝室卫生整洁,成员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分类工作达标;

6)综合素质成绩名列班级前50%;

7)参评的宿舍长需在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0%,经补考后无不及格课程;

8)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评优秀学生需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合格及以上等级。符合学校规定免测疾病者可凭免测证明参评;确有特殊原因拟给予其参评资格的应由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9)对宿舍危机事件上报处置有突出贡献的可直接认定为优秀。

(三)所需提交材料

1. 附件3:《宁夏大学润泽书院优秀楼长、层长申请表》1及支撑材料;

2. 附件4:《宁夏大学润泽书院优秀宿舍长申请表》1及支持材料。

四、优秀宿舍

(一)评选范围

书院学生公寓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端正、文明礼貌、团结友爱;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宿舍成员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校、院级处分,其中,20239月至今,申报宿舍成员在学校宿舍精神文明检查中未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3.勤奋好学,品学兼优,宿舍成员在2023-2024学年全年均无不及格情况;

4.优先条件:以下条件为优先评选,书院评定小组将根据宿舍成员的获奖数目、奖项级别、学习成绩等进行综合排名;

1)宿舍成员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2)宿舍成员录取研究生;

3)宿舍成员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

4)宿舍成员荣获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学术研究成果等;

5)宿舍成员综合成绩为专业排名前30%

(三)所需提交材料

附件5:《宁夏大学润泽书院优秀宿舍申请表》1及支持材料(宿舍照片及获奖等支撑材料)。

五、实践之星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本次评选面向书院在读学生;

2.评选名额:24名,其中农学院8人、葡萄酒学院6人、林业与草业学院6人、生态环境学院4人。

()评选条件

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之一即可参评。获得2024三下乡社会实践项目校级及以上奖项,2024返家乡实习鉴定证明,2024扬帆计划项目实习证书,2024年寒暑假期间自发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且有县处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三)所需提交材料

1.附件6:《宁夏大学润泽书院实践之星申请表》1份;

2.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或公示文件)复印件;

3.500字主要事迹摘要。

六、志愿之星

()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本次评选面向书院在读学生;

2.评选名额14名,其中农学院4人、葡萄酒学院4人、林业与草业学院4人、生态环境学院2人。

(二)评选条件

2024年度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截止20241210日之前)。

(三)所需提交材料

1.附件7:《宁夏大学润泽书院志愿之星申请表》1份;

2.本科生提交2024年到梦空间志愿学时成绩单,研究生提交县处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开具的志愿服务证明;

3.500字主要事迹摘要。

七、体育之星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本次评选面向书院在读学生;

2.评选名额:11名,其中农学院3人、葡萄酒学院3人、林业与草业学院3人、生态环境学院2人。

(二)评选条件

1.在宁夏大学第五十届运动会等各项体育赛事中获得奖项;

2.积极参与学校、书院组织开展的篮球赛、足球赛等赛事;

3.在学校、书院体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

(三)所需提交材料

1.附件8:《宁夏大学润泽书院体育之星申请表》1份;

2.获奖证书或公示文件等复印件;

3.500字主要事迹摘要。

八、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本次评选面向书院在读学生;

2.评选名额56名,其中农学院17人、葡萄酒学院15人、林业与草业学院15人、生态环境学院9人。

(二)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承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章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热爱学生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能在学生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在学生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号召力;

3.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年度内无受处分情况;

4.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良好学习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当学年内无不合格课程情况;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第二课堂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

6.从事学生工作不少于1年,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热心服务同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的广泛好评,获得2023-2024学年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原则上获得2024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不参与评选。

(三)所需提交材料

1.附件9:《宁夏大学润泽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1份;

2.奖学金证书及其他奖项证明复印件;

3.500字主要事迹摘要。

九、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二)班级推荐:由申请人所在班级对申请者的条件和材料进行审核;

(三)辅导员初审:辅导员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和资格进行初审;

(四)书院评审:由书院成立的评审小组统一进行评审,并经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并公示

十、工作要求

(一)各班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把成绩突出、发挥作用明显的优秀同学评选出来,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标准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申请人必须要认真填写相应类别的申请表,提供真实、准确的支撑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评选资格。

(四)申请人须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于1212日下午1800前交至各自辅导员处。

附件:

1.宁夏大学润泽书院领航未来·学习之星申请表;

2.宁夏大学润泽书院跨越之阶·科研之星申请表;

3.宁夏大学润泽书院优秀楼长、层长申请表;

4.宁夏大学润泽书院优秀宿舍长申请表;

5.宁夏大学润泽书院优秀宿舍申请表;

6.宁夏大学润泽书院实践之星申请表;

7.宁夏大学润泽书院志愿之星申请表;

8.宁夏大学润泽书院体育之星申请表;

9.宁夏大学润泽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宁夏大学润泽书院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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